足迹
白日梦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念想(第3页)

胡修知道。他百分之百知道。他把他送进来的那一刻,大概已经想好了每一步。

後来他想起陆鸣枫。

那个疯子,那个只要他没接电话就能连砸几百通的偏执鬼,怎麽可能忍他失联三年?陈越一度觉得自己太了解陆鸣枫了,了解得甚至开始信仰他。

他在这里的前几个月,靠的就是那点信仰活着。

每当药效过後的剧痛袭来,他就让自己闭眼想像:陆鸣枫已经知道了,正在来的路上。他会杀进来,炸掉整座设施,把那些穿白袍的狗杂种一个个剁成碎片。他甚至想好了对话,幻想过无数次那人抱着他,全身都是硝烟味,脸上还沾着敌人的血,说「我来了,阿越」。

……可三年了,没人来。

真的没人来。

一开始他还会挣扎,还会留意脚步声、门开的方向,还会在每次实验前默背名字、暗记日子。他记得第一百天时他还试着笑,对镜子里的自己挤出一点点人样,告诉自己:「等着,再撑一下。」

但後来他不想再等了。

那等待像根绳子,勒在脖子上,勒太久,连疼都没了。

他学会不去想。

他不再去计算天数,不再和那些已经si去的人说话,不再幻想有人会来。他连陆鸣枫的声音都快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家伙总ai0他的脖子,说他脖子皮肤细腻,诱人。

现在的脖子是细了,被吊挂吊出来的。

手腕上的勒痕从青紫变成黑红,再到一片冷白。眼神从亮到灰,从灰到空,最後什麽都没有了。他知道自己还活着,只是活着不像话了。

他没si,但他早就不是陈越了。

那个人,三年前就si了。现在这个,只是一具被遗弃的容器,还在这里喘着气,记得那些不该记得的东西。

没有人会为了一个失控的棋子,回头。哪怕那个人曾经吻过他,说过「我记得你」。

记得又怎样?

被记得,也可以是被毁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