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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日记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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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睡醒,我缓缓睁开眼,方翰均的脸从模糊变得清晰,填满了我整个视线。

把棉被往他身上盖一些,我轻挪开在我身上的手,上半身才离开床铺,方翰均的大掌马上就把我压了回去。

「去哪里?」他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睡意,眼睛微眯。

「我想上厕所。」我把他的手塞进被窝,「你昨天刚回来,再多睡一会儿。」

从厕所出来後也差不多到写稿的时间,我坐在床边准备绑头发,一gu力量将我拉回床上。

「方翰均,我要起床写稿了。」

「不是要我多睡一会儿。」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侧,额头贴在我身上,完全没有要让我拒绝的意思,「再说了,你目前的作品不都已经写完了,休息一天没关系吧?」

「本文写完了,但还有番外要写呀。」

我想尽办法想要把腰上的大掌移开,却连他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瞧见他眯眼之下的那抹坏笑,我无可奈何,只能乖乖躺平。

我端详着他的睡颜,出国前好不容易他的脸颊r0u才回来一些,去一趟韩国後又瘦回去了。

「方翰均,你这段时间到底瘦了多少?」我0了0他的脸颊。

「五、六公斤吧,跑行程准备巡演,很自然地就瘦了。」他从我的怀里抬起头,「今天是我们交往的第一天,作为男朋友,我想向你提出第一个要求。」

「什麽要求?」

「不要连名带姓叫我的名字。」

我愣了一下,「不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吗?」

「我们现在是情侣,连名带姓地叫对方ga0得好像我们很不熟,别人会以为我们吵架了。」

说起来,到现在我好像只有一次叫他是没有带姓氏的,就是他在我家恐慌症发作那次。

「好吧。」

「那你能不能叫一次我的名字?」

我内心分明是抗拒的,但只要是方翰均的要求,我好像都特别容易妥协。

「翰均。」

「再一次。」

「翰均。」

「再——」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故意将唇贴在他的耳侧,用黏腻的声线喊他单名,「均。」

我这麽一闹,自己却反倒先举起白旗,转过头深呼x1几口,暗骂自己一声笨蛋。

方翰均猛然将我压在身下,不同於之前单纯的两唇相贴,唇齿相擦的水渍声像在挖掘更多未知的领域,初嚐强烈冲击的我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闷哼。

分开时我们都喘着气,他的食指贴在我的唇上,「这个称呼没有我的允许,不准你在我以外的人面前喊。」

见我想张嘴说话,他的唇又欺上来,「答应我。」

我被吻得只能乖乖顺从,「今天就陪在我身边,哪里都不要去,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