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乱世一粟米(第2页)
段长目光在二人身上逡巡片刻,忽然长叹一声:“话虽如此,可募兵需粮需饷,镇库中存粮只够月余……”
他摆了摆手继而看向高欢:“罢了,此事从长计议。贺六浑,你既从洛阳归来,且去述职,如今柔然寇边,市井中难免有胡商浑水摸鱼。”
……
怀朔镇,西市。
晨雾刚散,便已是人声鼎沸。
羊肠般的土路被牛车碾出深深的辙印,两边的胡杨木摊位上,堆满了羊皮、毛毡和从柔然换来的青盐。
“贺六浑!这边!”
司马子如挥着马鞭,鲜卑皮帽歪在脑后。
作为镇戍队主,高欢每日需巡遍三市九坊。
所谓“三市”即东市(兵器马具)、西市(粮食布帛)、南市(人口牲畜),九坊则以“武”“威”“平”等字命名,住满了镇兵眷属与胡汉杂商。
……
经过西市,甫入南市,突厥人牙子的驼队正堵在路口,三十多个铁笼里蜷缩着各族奴隶。
集市门口用一人高的木栅围起,栅门上方悬着块斑驳木牌,书“人畜互易之所”。
一人牙子站在木台上,拽着个金发碧眼的女奴胳膊大声吆喝:“高车(族)良种!保准生儿子!”
作为二十一世纪灵魂,高欢被眼前场景惊的说不出话。
还未回过神,便听见前方传来呜咽。
“贺队主来了!”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人牙子迎上来,他手中拽着一根红绳,绳上七八个少女手腕都被勒出血痕。
最末的小丫头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粗布襦裙打满补丁,倒是腕间系着的五色缕簇新,怕是娘亲不久前才给系上的。(五色缕:南北朝时流行腕间系五色丝续命的习俗)
高欢脑海中原主记忆涌现,此人名叫刘三,在南市混了十年,上至镇将府的管家,下至马夫,皆认得他。
“有上等货色!”刘三咧开嘴,他扯过那垂泪少女,掀开额发,露出白玉似的脸盘。
“瞧瞧这眉眼,养两年准能送进刺史府当舞姬。”
司马子如吹了声口哨:“这个我要了。”他掏出袋五铢钱晃了晃,“正好给新纳的侍妾找个伴当。”
“且慢。”高欢按住他手腕。
司马子如停步:“贺六浑,你与娄家娘子成婚不过数月,此时你若带个美人回去,她怕是要拿弓弦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