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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穿男]西汉皇子升职记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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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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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安归亚对大汉的收入水平停留在有两金算是地主家庭的旧认知上,所以觉得这么判真有够狠的:“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

汉朝废除了“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的秦时铁律,改用貌似两性平等的婚姻法案,但是民间除了作为人下人的赘婿,夫以通奸而处死妻子的案件比后者处死出轨丈夫的案件要高出许多。

为何?

因为以通奸误伤乃至处死伴侣的非婚对象可以轻判甚至无罪释放。

秦汉时是两性都能轻判乃至无罪释放,但随着被后人曲解的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女性的权益不断降低,所以这条律法有了别的用处——争夺家产。

最著名的莫过于海瑞处理桐庐徐家的通奸案与顺治年间的侯氏儿媳通奸案。

一个是因欠债引发了斗殴命案,所以借着通奸的名头为自己脱罪;另一个是为了夺取堂弟的家产而污蔑堂弟与自己的儿媳暗通沟渠,无论哪条,都能证明古代的婚姻法已经成了无耻之人的牟利工具。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刘瑞才写了不少改自现实短篇小说,暗示官吏慎重对待背景复杂的通奸案,同时将黥刑引入通奸案与污蔑案里。

如若有人污蔑妻子通奸,则在右肩刺以“啛”字,明示其对前妻施以污蔑之罪。

如若有人污蔑丈夫通奸,则在左肩刺以“喃”字,明示其对丈夫施以污蔑之罪。

因为这项出台不过三四年的特殊法律,民间论嫁都要先看看对方的肩膀,以免自己真的嫁了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中山狼。

“……这倒是个解决矛盾的好法子。”安归亚的右手食指往盛着清水的小碟里轻轻一沾,将眼前的小说翻过一页:“杀人不过头点地,赔钱坐牢是真要命。”

古代的孩子、女人都不大值钱,即使是到近代农村,杀女溺女的情况也多不胜数,最后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大基建与网络监控让受害的女人可以逃离盲山,溺女的人渣不想以身犯险才压下离谱的性别比。不然按照明清时的相关记载,近代的性别比也不会低于120:100。这还是在男童好动,患基因病(参考哈布斯堡家的女婴存活率高于男婴)的概率高于女童才有的可怕数据。

所以对农村乃至地主家的禽兽而言,偿命的判决根本不重,重得是全族赔钱和同谋损失的青壮人口。只有真正打到七寸,他们才会收敛一二。

不过跟女人的权益相比,儿童的权益在小说里要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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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登基后对这条律令十分不爽,所以参考秦律进行一通修改,将虐待、弃养子女入刑,同时也限制丈夫对妻子、奴婢使用家庭暴力,后者可据所受的伤害去官府报案,由尸检的令史检擦伤痕,并且根据受伤的程度对丈夫乃至家主判刑。

这条律令刚修改时,民间朝堂一片哗然。不少秉持男尊女卑的古旧思想,好似他的人生除了一根吊就没有别的可骄傲的士子用雪花似的奏疏塞满刘瑞的桌案,甚至还有阴谋论怀疑墨家暂替了那历史里的妖妃位子,想在汉朝复兴秦法。

法家:那不该是我的活儿吗?怎么跑到墨家上了。

面对这群干啥啥不行,挑事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