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第3页)
父亲看着儿子一天到晚就拿着一本书痴狂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终于有一天,父亲叫来儿子,问:“你选择和书过一辈子还是留在酒坊继承我的家业?”儿子懦懦的小声说:“书。”父亲怒火忽的一下升起来,反手给儿子一个脆生生的耳光:“滚去看你的书!酒坊水太浅,留不住你这条真龙!”那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父亲和儿子谁都没有说话。父亲不管不顾的往嘴里扒饭,儿子也可可怜怜的低着头不敢看自己的父亲。吃完饭,才发现,桌上那一碗回锅肉父子俩谁都没动。回锅肉是父子俩最爱吃的家常菜,但那天,他们都想留给对方。
三、
爷爷和孙子两个人都是猎人,他们住在白瑞坞的东北角。爷爷擅长打猎捉小动物,孙子最喜欢跟在爷爷后面为爷爷提溜着战利品。一天,爷爷打猎打了一上午没收获,好不容易,到了要收工的时候,捉到一只小兔子,一只很小的小兔子。爷爷和孙子高高兴兴的回家,把兔子养在一个兔笼里。
傍晚起火烧云的时候,孙子一个人在屋门口看路边的大树。风吹过来,把树子吹得摇摆着舞蹈。这时的白瑞坞秋风习习,凉爽宜人,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孙子盯着摇晃的树叶,想什么时候,妈妈才回来?妈妈回来的时候,我一定要赶快跑过去,和妈妈拥抱,我已经好久没见过妈妈。小时候,妈妈会在每天早上,给我洗干净脸,然后挤一点香香到我手上,要我自己抹。我最害怕妈妈把香香挤多了,弄得我满脸满手都油腻腻的。但妈妈说:“儿子,抹一点,保护你的皮肤,不然长大找不到媳妇。”我听了,不好意思起来,我不要媳妇,我有妈妈就可以了。
忽然,孙子看见一只兔妈妈领着两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跑过来。兔妈妈警觉的盯着孙子看,可能觉得孙子还太小,或者离的太远,兔妈妈没有逃走,而是低下头啃食树下的绿草。两只小兔子呢,就这样依偎着兔妈妈,也学着样子,一点一点的吃草。孙子看了觉得很可爱,兔妈妈和两只小兔子就是一个家啊。我有妈妈,有爷爷,两只小兔子呢?有兔妈妈,所以,生命都值得赞美和尊重,不管是人还是兔子。兔妈妈带着小兔子蹦跳着跑远,孙子回过神来,才想起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赶快跑回家。
晚餐,爷爷炒了青菜,爷爷说:“乖孙子,爷爷明天给你做兔肉吃,可香了。”孙子愣住,上午那只养在兔笼里的小兔子?孙子没有说话,但有淡淡的伤感。吃饭的时候,孙子开始走神,他想起刚才的兔妈妈和两只小兔子,那是一个家啊。默默吃完饭,爷爷洗了碗,回房歇息。孙子一个人在堂屋里,守着兔笼里的小兔子,陷入遐思。小兔子也应该有兔妈妈,如果明天小兔子被我吃了,兔妈妈该多伤心。想到这里,孙子站起身,把小兔子从兔笼里提溜出来。孙子想,不能把小兔子随便放在外面,它会找不到家。于是,趁着天色未黑,孙子把小兔子拎到小河边的一块草地上。孙子对小兔子说:“小兔子,你快走吧,去找妈妈,就算找不到妈妈,这里的青草也足够你吃了,你不用担心没有吃的。”把小兔子放生后,孙子高高兴兴的回家。
第二天,爷爷发现小兔子不见了。他怒气冲冲的叫来孙子:“你把兔子放了?”孙子说:“爷爷,小兔子好可怜,它也有妈妈。”爷爷接着问:“上次那只斑鸠也是你放的?”孙子默默点点头。爷爷气不打一处来,照着孙子的脸就是一耳光:“我们猎户人家,世世代代靠打猎为生,怎么到你这里变和尚了!”孙子放声大哭,眼泪汪汪的。爷爷叹口气,走回他的卧室。
第二天起床,孙子发现爷爷在屋门口编竹子。孙子奇怪的问:“爷爷,你编这个做什么?”爷爷说:“编兔笼。”孙子接着问:“编兔笼做什么?”爷爷不看孙子说:“编个大兔笼,以后好捉更多的兔子。”孙子几乎都快哭了,他跑过去抱住爷爷的腿说:“不要,不要兔笼,我们不捉兔子。”爷爷摸着孙子的头说:“傻孩子,我才不稀罕兔子呢。我编的是鹿圈用的围栏,以后啊,我们不打猎了,我们养鹿。”孙子破涕为笑,说:“爷爷,鹿好养吗?养了鹿,我们能买所大房子吧?”爷爷点点头:“卖了鹿,给你买身新衣裳,看你的衣服多旧。”孙子搂着爷爷的头说:“爷爷最好了,等我们有了鹿,我们把白瑞坞的路修好,因为我们有钱了,我们成了大富翁。”爷爷哈哈笑起来:“你呀!”说完,爱怜的看着自己的孙子,好像在说:养你比养鹿让我开心多了。
白瑞坞的冬天过去,春姑娘轻轻探出头,绿芽新萌,百花齐放。白瑞坞就在一种玉兰花的甜香滋味中,迎来生机勃勃的新的一年。
2023年3月22日
创建时间:202332220:35
标签:寻找知音
很疲惫,很难受,很痛苦,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其实,我属于那种不容易感觉到痛苦的人,一点小小的欢喜就能让我高兴起来。很多时候,我会忘记自己的不幸,而专注于别人的不幸。最后,我发现,我关注的人其实比我幸运多了,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他关心我才对。我像个叫花子一样,在网络上祈求同情,因为在现实中我得不到同情。现实给予我的只有嘲笑,打击,戏弄和冷漠,甚至是敌对和仇视。我到底做错了什么?难道我的出身就是我的原罪,那干脆不要我生存,我们都得到解脱,何必这样两厢为难。
我爸爸到底是谁?想来想去,只能为羽毛。不要笑我愚蠢,我接触不到人,我不是接触不到知情人,我是一个人都接触不到。表面上我可以出门,但其实我什么都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以前,我一直希望能从网络上找到答案,但我太天真了,网络上根本没有答案,网络比现实更虚幻。我爸爸是羽毛吗?谁能给我答案,谁能解我疑惑。
我觉得我和羽毛长得很像,但我不敢最终确认,爸爸是乱认不得的,更何况是羽毛。莫先生不会告诉我确切的答案,他只会暗示我,让我自己去猜。但猜是猜不到的,即使猜到,也仅仅是猜,难以让自己信服。我想起一句广告词:“这是一个全国皆知的秘密。”好吧,我的身世全国皆知,就本人不知道,这个局布得真好。《红楼梦》里有个大丫鬟叫“平儿”,难道我就是平儿。不过《红楼》过于玄奥,我都不太敢看,看的时候,以为明白,合上书一想,槽糕,一团浆糊。
其实,我爸爸是羽毛又怎么样?我只不过是一个“神女”,你们看清楚了,不是“女神”,是一个“神女”。什么叫“神女”?古代的时候,有一种妓女最悲惨,她们会被老鸨弄瞎眼睛接客,这样她们就不会挑选嫖客。这种盲妓就叫神女,因为连神都可怜她们,不惜承认是自己的女儿。我其实就是一个神女,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在精神病院,不在妓院,其实有什么区别呢?一种是精神强迫,一种是肉体强迫,一样的悲惨。更何况,你们知道,我也有被侵犯的经历。说这些很让人伤感,但现实就是如此,我就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经典悲剧人物。悲惨到没有人敢谈论,一谈论就犯了祥瑞。
大多数时候,我不会想自己有多惨,因为我接触不到外面的世界,我活在自己狭小空间。我只要今天刑罚还算轻松,晚上的时候就很高兴,因为这一天,安稳度过。更多的时候,我忍受痛苦,折磨,欺骗和漠视。我40多岁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没有爱人,没有子女,每天吃精神病药,还要忍受无休无止的刑,我活得憋屈,我活得造孽。
我总能给自己找到一点心理安慰,哪怕这种心理安慰很幼稚。我看着风里来雨里去的外卖小哥,觉得自己过得还挺好,因为我不用每天日晒雨淋;我看着足浴店里几乎跪着给客人修脚的小工,觉得自己过得还不错,因为我不用跪着研究别人脚上的鸡眼;我看着进城打工只能租房住的农民工,甚至能找到一点自我优越感,因为我在城里有一个家,哪怕这个家那么的魔幻。这些零零碎碎的“安慰”在我没有那么难受的时候,是有点作用的,能够让我找到一点自我平衡。所以,我的眼睛总是往下看,我不想去知道幸福的人有多幸福,那和我无关。我只想知道不幸的人有多不幸,然后觉得我没那么孤单。我是不是很荒谬,甚至有点下作?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富翁最喜欢听别人不幸的故事,听到就哈哈大笑,开心得不行。我和他其实是相反的,我听见别人不幸的故事,会伤心难过,然后觉得自己有伴了,仅此而已。不过,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点不厚道,应该希望所有人都幸福啊,为什么要指望别人和你一样倒霉。其实,我不希望谁倒霉,我只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同类。有一种说法说,人其实就是一种寻找同类的动物。我的同类在哪里?你们快出现,快来证明我并不孤独,我有很多朋友,可以在午夜一个人的时候和你们说说自己的心事。
你们问我,kev到底有没有朋友?我觉得我没有,至少现在没有。我已经被封闭10多年,和社会隔绝了10多年,我哪里来的朋友?以前的同学几乎都没有联系,上班的同事早成了陌路人,亲戚也只是表面意思,我没有可以说心里话的人。有一段时间,长达几年,我害怕我会失语。我一天说不到三句话,我找不到人说话,我完全被封闭起来,因为一种魔法般的力量。在最疯狂的受刑的那几年,我甚至忘记自己多少岁。我是35岁了,还是36岁了?我想了半天,没想清楚。直到刑渐渐减轻,我才算清楚,原来我已经40岁了。
其实,一个朋友的关心,或者一个陌生人同情的一瞥,对我都是一种心理安慰。我会觉得我得到某种社会认同,哪怕这种认同仅仅为一种怜悯,怜悯总比什么都没有强。现实情况是,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接触不到,活在一个真空中。如果现在你们问我:“kev,你觉得其他人到底是怎么看你的?”我只能说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活成了一朵白莲花还是一枝黑玫瑰,我都迷茫了。或许,你们可以告诉我答案。
说了这么多,我也累了,今天我写了有5000千字了吧?我快成一个作家了,一个没有读者絮絮叨叨,神神颠颠的“坐家”。好了,就这样吧,kev在幽暗的都市一角,向你们问好,并希望你们能看到我文字,成为我的读者。你们看到我的文字,我就可以认为原来我还有那么多不需要每天嘘寒问暖的网络上的知音。你们做我的知音,我也就没有那么孤单。痛苦的时候,我就可以稍稍给自己一点心理暗示:我的苦,知道的人很多,很多。
2023年3月23日
创建时间:202332312:59
标签:传奇江湖
我打开电脑,敲入账号密码,通过密保,进入游戏当中,这款游戏就是当年最有名的《传奇》。我第一次注册传奇号是在同学的邀约之下,他们说:“kev,你来吧,到时候我们组一个团,在游戏中称霸江湖。”我听了很神往,在网络中也能和同学们一起闯荡,逐鹿中原,当一回帝王,也算给我平凡的大学生活添了一抹亮色。
《传奇》可以选三个角色:武士,法师和道士。那个时候,选武士的占多数,我也注册了一个武士号,一个男武士,穿着青色布衣,挥舞着一把亮晃晃的刀。游戏一开始,就进入新手村,杀鸡。我在新手村磨蹭一个下午,终于出道,来到比奇城。新手村就是一个简陋的乡村,一群粗汉子在一起相互问:这里是哪里?这个游戏怎么玩?看了让人觉得无聊。比奇城就不一样,人来人往的街道,盛装的侠客,打扮怪异的法师,骨骼清奇的道士,好像回到古代的《清明上河图》。
我走进沃玛森林,想好好在这里练级,以便早日穿上战士的重甲。重甲是身份和等级的象征,穿上重甲的战士,那一袭披风,可以把众小号的眼睛晃花。我刀刀见血,近身肉搏,击杀一个又一个半兽人和森林雪人。正在我专心砍杀npc时,跑过来一个也穿着初级套装的女号法师,她叫作:残阳飞雪。残阳飞雪望着我说:“你好,可以和你组队吗?”我知道组队能更快的升级,说:“好!”我说话一向简洁,更何况和这个可能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id。
于是,我和残阳飞雪一起打怪,残阳飞雪会发一种火球,远距离攻击,我就近身搏杀,谁叫战士的血多呢,血牛嘛。一个下午很快过去,到傍晚4点过,我感到有点累了。正当我想说我要撤队下线的时候,残阳飞雪说话了:“我要走了,下次我们还一起练级好吗?”我说:“好”。残阳飞雪说:“你加我好友,下次上线通知我。”我加了残阳飞雪,头像是一个有点搞怪的卡通人物。我觉得这个女法师还不错,配合的挺好,一个下午我们都升了好几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