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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赶山致富我把妻女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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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晚上的森林比白天更加可怕,遇袭!(第2页)

砰!

枪声在森林里面响起!

正在沉睡的鸟兽瞬间被惊醒,各种鸟类冲天而起。

王德才这才睁开双眼,就看见陆程手里的猎枪正在冒着烟。

而距离他们的不远处,他能感觉到地上躺在一头猛兽。

“咕噜!这,这就解决了吗?”王德才扫视了四周一圈,神色紧张的说道。

生怕这周围还有其他猛兽埋伏。

陆程挑起了眉头,把枪重新上膛说道:“解决了!去把我们的猎物捡回来。”

此刻的他对双筒猎枪更加迫切想要得到了!

有双筒猎枪,自己也不至于每用一次枪就要装一次弹药。

小黄听到陆程的命令,迅速冲了出去。

只是猎物太重了,小黄的小身板根本拖不动。

王德才急忙走了上去,把猎取提了起来。

打量着这猎物,皱起了眉头。

“陆程,这是什么?”

陆程看向王德才饿手里提着的猎物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说道:“这是猞猁!擅长偷袭,一半都是一击致命,而且还是夜行动物,像我们这样晚上回去很容易被这东西偷袭。”

这也是为什么陆程宁愿住大山里面也很少在夜里赶路。

晚上的森林可比白天要危险多了!

就这只猞猁,要不是他警惕性太高,根本发现不了。

听到陆程的话,王德才瞬间倒吸一口凉气。

猞猁他只在传闻中听说过,这是一种神出鬼没的野兽,听说能悄无声息的咬断猎物的喉咙。

幸好自己是跟着陆程,否则自己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看向陆程,月光下陆程的身影和黑暗融为一体,这股从容自信的模样,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

“程,程哥,你怎么知道这是猞猁?”他声音都有些颤抖的问道。

陆程手里背着枪朝着前面走去。

“猞猁和狼虽然长的差不多,但是四肢比狼更粗短,耳朵上有黑色的簇毛,狼是没有的。”

“还有你看,这猞猁的四只脚的脚底都是肉垫,还有络腮胡,身上更是布满了黑斑这些都是猞猁的特征。”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猞猁的眼睛是幽绿的,狼的眼睛是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