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混沌性变化,可遇不可求(第2页)
逐渐具备了直接感知第三层及其以下,层次更深的微观之门的能力之后。
才能进一步,逐渐掌握位格更高,能够直接干涉后面三种高级宇宙要素的强大超凡能力。
……
现象,规则,概念后三者,为宇宙的高级组成要素。
这三类高级组成要素,各有各的特点。
现象是一种凌驾于物质,能量,信息之上的独特存在形式。
一个最直观的例子,即是影子。
影子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同样也不是信息。
但却是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真实存在的特殊现象。
规则是在现象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同时凌驾于,物质,能量,信息,现象四者之上。
这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异常抽象,但却真实存在的事物。
因为规则的存在,宇宙中的一切物质,能量,信息,现象,才能表现为生命体所感知到的状态。
最后一种概念,位格基本上与规则等同,或者说稍稍高于规则。
规则的诞生,某些方面与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这种想象中的事物,涉及宇宙以及智慧生命体,存在的最根本的变动力。
同时,也是各类不同的超凡能力的最基础锚点。
诸如元素,符文等等事物,都属于概念的一种。
……
通常情况下,一套完善而自洽的成熟超凡体系。
必然是以某种特殊的概念类超凡要素为基本核心,逐步构建起来的。
智慧生命体修行这种相对完善的超凡体系,由弱到强逐步蜕变的过程。
实际上,就是以自身原始灵性,锚定某种概念类的核心超凡要素。
然后以其为基础,由浅入深逐步认识物质,能量,信息,现象,规则,概念这六类宇宙要素。
并掌握逐步干涉这六类宇宙要素的超凡能力的过程。
一种超凡能力,能够同时干涉的宇宙要素越多,干涉的层次越深,干涉的幅度越大。
往往就意味着,这种超凡能力所表征的位格越高。
掌握对应超凡能力的生命体,他的生命形态也就越强大。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完善而稳定的超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