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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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飞度湖重新流动,会使妖族兴盛?”
戚所违对祝无邀所说的「破局之法」,并不看好。
但既然已被识破了身份,倒也没什么需要隐瞒的。
若是这几个小辈吵着闹着要出去,非来指责她不作为,那她就一剑送几人重入轮回。
倒也不麻烦。
她寿命所剩不多,若这几人真能熬到自己死了,说不定能趁狐狸发疯、找到逃出众生相的契机。
这么一想,戚所违谈兴大起。
————
一千一百年前,她救过一只狐妖。
倒也没别的原因,主要是那只狐妖长得太俏了,而且眼角一枚泪痣,泪意涟涟,更是引人怜惜。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不要随便在街边捡狐妖。
戚所违用刚杀完妖的剑刃,挑起了银狐的下巴,审视着他的长相。
银狐不动声色地露出尾巴轻晃着,抬眸看向初出茅庐的戚所违,眼圈泛红、一句话不说。
像是有几分倔强、又有几分讨好。
当年的戚所违,哪里见过这种可人儿的小东西?
她收了剑。
决定看在这张脸上,饶过这只可怜无害的小狐狸。
至于怎么救的他?
戚所违没杀他,不就是救了他一命吗?
虽然这狐狸长得好看,但戚所违并非什么欺男霸女之人,她心思清正、转身就要离开。
却被银狐拽下了剑穗。
戚所违回头看去,只见银狐似是也有些无措,没想到把剑穗拽了下来,见她回头,耳朵抖了抖。
事后回想起来,这一举一动,分明是有意为之!
她用剑尖把剑穗挑了回来,然后问道:
“我要回人族,你要是在妖族受欺负,不如和我一起走?”
于是,银狐点了点头。
直到很久之后,戚所违才知道,狐狸这种东西向来狡诈,两人相遇时,银狐正好在被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