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平易近人大剑豪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七十五章:我们连自己的命都敢不要,又何谈朋友的命?(第5页)

他们对于潘从从的过往非常的好奇。

毕竟潘从从的容貌,天姿国色。

而潘从从的武功,更是在年轻的才俊当中,名列前茅。

江湖上,要数名气最大的武者,便是宋终。

而宋终之后,虽然也有许多武者名气不小,江湖上也有许多人知晓,可是却无法像宋终这样,做到家喻户晓。

而,这种情况,在潘从从横空出世之后,便改善了。

潘从从十八岁的时候,小有名气。

皆因潘从从行走江湖时,都会打着一个噱头。

潘从从走到哪,这个噱头便带到哪。

“征婚,有意者来。

”仅仅六个字,掀起江湖一阵热潮。

不过这征婚,却有条件限制。

首先是武功不能够超过一流境界中期,二是要签订生死状。

潘从从第一次用这条噱头的时候,江湖上的武者都不信,没有人会来挑战她。

直到后来,渐渐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个“吃螃蟹”的人输得很惨,还掉了两颗门牙。

潘从从的名气,便迅速在江湖上爆红,简直比潘从从的衣袍还要红。

后来,不断的有人向潘从从挑战,可是却无一例外,全部都败下阵来。

江湖上的武者开始苦恼,潘从从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男人,潘从从都不喜欢。

很多男人,武功仅仅是略输潘从从一筹罢了。

人生苦短,怎么可能找到非常合适自己的人?武功稍微差一点,应该也能接受啊。

可是潘从从全部拒绝。

也不知道潘从从到底在等谁。

潘从从跋山涉水,从宁国最北方,一直走到宁国最南方。

一年多来,潘从从走遍宁国各大城池,目的便是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可是,这一年多来,从未有人入得潘从从的眼。

直到今日,潘从从终于找到自己那个对的人。

那个人便是胖子。

潘从从说道:“其实我征婚,主要也是为了在江湖上出名。

只有我出名以后,王成才有机会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