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女郑凡(第3页)
回忆中的美好,是支撑他们的信念。
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
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
那个地点是什么呢?是英语补习班。
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语补习班。
不过现实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
当梦想和现实碰撞,活下来的是哪个?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现实。
我就不发表看法了。
那年,他11岁,她10岁。
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后桌,距离只有30,心的距离却并不近。
讨厌英语的他,为了她,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学着英语,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
一遍,两遍,十遍,百遍。
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
有时,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
事与愿违,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岁,她11岁。
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距离依然是30,心的距离有点近。
有一天,老师问,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她说,我的父亲是医生。
他红着脸说,好巧,我的父亲也是医生。
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
她说,她喜欢粉色。
他,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好巧,我也喜欢粉色。
同学们都笑他,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
她说,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
他说,好巧,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
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
那年,他13岁,她12岁。
他还在她的前桌,她还在他的后桌,30的距离,心的距离已经很近。
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不温不火。
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开始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