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旧律三审封主笔,魂书破格落神裁(第1页)
【长安·律堂三审】
断章台战败已传遍三司。
魂书副笔云缨以枪为笔破七律,纸神赤页以弃页之焰焚敌,赵怀真主笔之名,在整个笔律界已然成“不可裁之笔”。
沈文凛一掌拍碎桌案:
“若再让他写下去,十三魂尽归,魂书就将脱律而行!”
褚鹤川沉声:
“他的笔,不止书魂,而是——书人。”
李蜃却缓缓道:
“我们不能再派刺笔之人。”
“该动——古律。”
三人目光交汇,最终点头。
“启‘三审’。”
“以主笔一职,强行开律裁。”
【三审之律·封章祭】
“三审”,是魂书体系最早的裁判制度,由三司之印共同落章,针对主笔个人行为、魂书倾向与对旧律之破坏程度进行“审律”。
当审裁成立,主笔必须:
·
停笔七日;
·
·
交出魂书主印;
·
·
接受神裁之火,书魂燃验。
·
若神裁未灭主魂,方可继续落笔;若魂焚,则废笔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