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本想躺平看坟,非逼我成神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48章 吃饭,不喜欢(第2页)

五指膘剖开,无数清亮油珠子顺着刀口淌下,肥瘦相间,似软玉凝膏中夹着红色翡翠。

猪下水被子慕予一半熬汤白灼蘸辣椒蒜头酱油,一半炝炒了丝瓜和韭菜。

五斤肉,全部炖了红烧,盛放在大盘子里,整个放在桌子上。

丰俊朗,子慕予,古元卓,冯继洲,元征,徐千策,李秀,娄伯卿,杨义,杨升,十个人,坐满了一桌。

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子慕予都是喜欢做饭的。

喜欢做饭时心灵上的平静。

喜欢烟火之间的平凡。

喜欢透过氤氲,笑看自己重要的人大口吃肉,好好吃饭。

子慕予寻思着,这张桌子还是太小。

要是子明、苏柔还有柳寻双他们在,便坐不下了。

子慕予将一块五层花肉夹到古元卓碗里,将一块三层偏瘦一些的夹给丰俊朗。

古元卓喜欢肥一些。

丰俊朗喜欢瘦一些。

古元卓和丰俊朗拿起公筷,皆给子慕予夹了一块全瘦的。

嗯,子慕予喜欢炖得软烂的瘦肉。

虽然不甚滑喉,但是到底不腻。

子慕予一口肉,一口饭,眼睛里全是满足的笑意。

徐千策一边吃一边夸:“子慕予弟,你做的红烧肉可比渔阳郡那客栈做得好吃!”

“那当然啦,弟弟做饭,是带着心意的,看菜吃饭,可不许剩!”古元卓嘟囔着道。

“不够吃的,怎么会剩!最近喝药苦得我整个成了酸条,现在终于活过来了。”徐千策道。

冯继洲和元征相互劝酒劝肉。

整桌子,就娄伯卿主仆仨很沉默。

一来,他们确实不太习惯一大桌子人闹哄哄地吃饭。

娄伯卿以前吃饭,常常是自己一个人吃的。

就算在皇师府,饭菜也是独自整治到他书房隔间。

这种这么多人同吃一锅饭、同夹一盆菜的情况,从没有过。

所以刚才刚上饭菜的时候,杨义是先给娄伯卿舀好每餐定量的半勺米饭,夹好三块小肉,两筷子菜。